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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5”车牌肇事逃逸 晴隆交警迅速出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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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遗留的碎片和车辆对比。

双“5”车牌红色面包车在沙子镇保家村十四组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晴隆交警迅速出警,成功将其抓获。近日,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吴某报警称:他将自己驾驶的贵EX30**号货车停在在沙子镇保家十四组路边被一辆面包车撞着,撞后面包车由江西坡镇方向往沙子镇方向逃逸,请立即出警。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张仕昱立即带领协勤赵明峰、何刚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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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查询问,民警了解到肇事逃逸车辆为红色面包车,但不知道具体车牌号,只知道车牌号中有两个“5”,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且该案件发生在晚上,案发地无目击者,没有任何监控,民警此时就只能抱着“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这一宗旨,迅速有效的开展起调查工作。
经过现场遗留的红色碎片,据判断红色面包车的左前部损坏,并且车牌号有“55”数字,于是办案民警向大队领导反应,大队领导立即安排另一组办案人员支成江带领协勤调取了事故发生沿路卡口监控视频资料,并根据报案人的描述和现场提起的证据,在海量视频信息中寻找带“5”的车牌。经过大量的视频回放分析,终于发现该车通过了沙子加油站附近监控,并从监控中看清了车牌号,车牌为贵ED55**。通过车牌号民警用公安系统查询后得知该车车主电话,该车驾驶人还是隐瞒一切事实,不愿承认。于是民警通知贵ED55**号车主邓将车开到沙子派出所进行比对,通过现场遗留的碎片和高度比对,安全相符,此时在铁证面前邓某对驾驶贵ED55**号车发生事故后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晴隆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对邓某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此晴隆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安全驾驶,遵纪守法。
(温良林)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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