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居住在晴隆县大厂镇的湖南省邵东县廉桥镇曾某,因多次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和威胁被行政拘留5日。
经查:2月26日,曾某驾驶机动车从晴隆县莲城镇二十四道拐第一拐经过时,因交通违法被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处罚后, 曾某心生不满,于02月26日、03月01日多次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和威胁。事情发生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为维护民警执勤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莲城派出所报案。3月2日,莲城派出所将曾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曾某懊悔万分,并供述了被处罚后,对执勤交警产生了不满情绪,心怀恨意,于是编发短信辱骂执勤民警的事实。由于曾某威胁、辱骂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莲城派出所对曾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目前,违法人员曾某已被晴隆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温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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