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以来,黔西南州在全州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和“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管理员”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底,全州乡镇以上221家医疗机构中已有217家制定本单位依法行医承诺书,选配依法行医管理员,建立“两项制度”专门档案。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促使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着力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有效防控医疗安全隐患,根据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和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管理员制度的通知》精神,2017年5月以来,州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局(所)积极制定推行“两项制度”推行实施方案,召开推行“两项制度”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依法行医承诺书。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截至11月底,全州乡镇以上221家医疗机构中,已有217家制定本单位依法行医承诺书,选配依法行医管理员,建立“两项制度”专门档案,并将依法行医承诺书不、卫生监督公示牌、投诉举报电话张贴在医院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及家属监督。
(刘 英)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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