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8时45分,家住马马崖镇的梁某到派出所求助:其于当日上午8时许在上班路上,不慎将自己的1100元现金丢失,请求民警帮助。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失主行走路线的周边“天网”视频,并同时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经查:失主的1100元现金丢失在马马崖政府旁的公路上,后被一中年女性拾得。
通过调查核实,民警立即与该中年女性夏某取得联系,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夏某承认其捡得现金,并于当日9时20分,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将该现金归还给失主。
当失主领到现金后,激动不已,嘴里不停地说:你们真是百姓的好警察!
就这样,前后才一个小时不到,钱就物归原主了。在此,民警提醒,路人在捡到钱包等贵重物件时,不应将其占为己有,而应该想方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如果实在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及时上交至公安机关,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若强制占为己有的,性质严重的,根据法律规定,还要被追究相关责任。(袁敏楗 周仕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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