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公安交警大队秩序组一组在镇胜高速晴隆匝道1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起违法载物的小型轿车,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处罚。
当日下午,晴隆县交警大队秩序组一组按照安排在镇胜高速晴隆匝道1公里200米处进行车辆安全排查。15时10分时,一辆牌号为贵E***85的小型轿车进入民警的视野,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排查。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在该车的座位上放着一个可收缩的梯子,民警依法对这一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驾驶员罗某的这一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驾驶员罗某罚款50元,驾驶证记0分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您家人(朋友)的安全,切勿违规载物,杜绝安全隐患,争做一名文明好司机。
(张小丽)
责编:王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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