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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商业区招租公告

2025年05月15日 16:25:52来源: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作者:

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商业区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丰都街道办事处胖山永安社区A区商业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下午17:00整截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

  五、竞租地点:杨柳郡4栋4-7号、8号商铺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竞租底价:根据不同商区及面积,其竞租底价及年租金递增幅度、租赁履约保证金均不同,竞租时以实际竞租区域面议。

  七、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派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的,按竞租失败处理,竞租保证金将按流程无息原路退回。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所竞租商区的竞租底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未成功中标的,竞租保证金将按流程无息原路退回。

  八、标的展示:位于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胖山永安社区左侧商业区(后附有标的物展示图片),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一楼商业约3700平方米,负一楼商业约6500平方米,以竞租区域实际面积为准)。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法人的须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竞租保证金原路退回)。

  (六)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竞租成功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商区租赁租金。

  (七)报名地点及方式(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杨柳郡一期4栋4-7、8号商铺)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压缩打包后传至本公司邮箱(xhsm3117130@163.com)。

  (八)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阳银行兴义盘江支行

  账 号:38910120540000390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签订《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竟租保证金。

  (三)商区租赁按照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当年成交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以后年度商区租金须提前两个月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四)中标人中标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所中标商区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后无欠费、违约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的,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为规范租赁行为,竞租人报名成功后须到竞租现场按报名先后顺序(以银行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租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

  十一、租赁约定条件:

  (一)该商铺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商铺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商铺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商铺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商铺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商铺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商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商铺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商铺,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商铺使用租金及商铺使用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调整租赁商铺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商铺余期租金及商铺使用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水费、电费、卫生物业服务费及一切税费,交付的商铺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商铺有损坏或改动,维修费用及恢复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及恢复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电话:0859-2299099

  报名咨询:18585916656 谢先生

  18685982303 韦女士

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标的物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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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商业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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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商业区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丰都街道办事处胖山永安社区A区商业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下午17:00整截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

  五、竞租地点:杨柳郡4栋4-7号、8号商铺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竞租底价:根据不同商区及面积,其竞租底价及年租金递增幅度、租赁履约保证金均不同,竞租时以实际竞租区域面议。

  七、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派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的,按竞租失败处理,竞租保证金将按流程无息原路退回。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所竞租商区的竞租底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未成功中标的,竞租保证金将按流程无息原路退回。

  八、标的展示:位于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胖山永安社区左侧商业区(后附有标的物展示图片),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一楼商业约3700平方米,负一楼商业约6500平方米,以竞租区域实际面积为准)。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法人的须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竞租保证金原路退回)。

  (六)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竞租成功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商区租赁租金。

  (七)报名地点及方式(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杨柳郡一期4栋4-7、8号商铺)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压缩打包后传至本公司邮箱(xhsm3117130@163.com)。

  (八)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阳银行兴义盘江支行

  账 号:38910120540000390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签订《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竟租保证金。

  (三)商区租赁按照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当年成交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以后年度商区租金须提前两个月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四)中标人中标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所中标商区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后无欠费、违约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的,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为规范租赁行为,竞租人报名成功后须到竞租现场按报名先后顺序(以银行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租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

  十一、租赁约定条件:

  (一)该商铺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商铺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商铺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商铺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商铺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商铺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商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商铺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商铺,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商铺使用租金及商铺使用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调整租赁商铺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商铺余期租金及商铺使用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水费、电费、卫生物业服务费及一切税费,交付的商铺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商铺有损坏或改动,维修费用及恢复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及恢复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电话:0859-2299099

  报名咨询:18585916656 谢先生

  18685982303 韦女士

兴义市信恒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标的物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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