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为19.24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2.01亿元
6月30日,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19.24万名缴存职工计结利息201901517.44元,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本金。对自愿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给予利息补贴45579.63元,惠及797人。广大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结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结息日为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
据悉,近年来,黔西南州不断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推进归集扩面、优质服务、数字建设、风险防控系列工作,着力满足广大缴存职工提取、贷款资金需求,助力我州旅居康养地产发展。目前,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平稳,保值增值,行业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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