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州直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3年01月06日 08:18:41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2〕181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黔文旅呈〔202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原则同意《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由你厅严格按照《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指导当地政府认真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为当地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我要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相关信息

热文排行

24小时 一周 一月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2023年01月06日 08:18:41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2〕181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黔文旅呈〔202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原则同意《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由你厅严格按照《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指导当地政府认真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为当地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推荐阅读
廉洁黔西南  2022-12-10
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11
亮点黔西南  2022-12-14
亮点黔西南  2022-12-16
健康金州  2022-12-10
黔西南宣传  2022-12-08
贵州兴仁公安交警  2022-12-17
兴仁市社会防控办  2022-12-17
兴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17
健康金州  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