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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

2022年06月11日 08:28:19来源: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州建房通〔2022〕1号),经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填报《黔西南州部分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文件(或会议纪要),中心授权管理部审批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其他提取和贷款申请条件不变。缓缴支持政策暂定到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完成全部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补缴。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缴存职工申请延期还款的,应提供相应印证资料。被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提供医院证明、隔离或医学观察的提供社区证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提供单位证明或银行流水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管理部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理延期还款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管理部核定后,可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期满后恢复正常还款,同时应结清延期还款期间的所有欠款。

  三、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按每月租金不超过1000元的提取额度,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

  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应提供当地职能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受理窗口应严格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实地调查租房情况,确保提取资金用于实际租房支出。

  四、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购建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对黔西南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可至70万元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应按照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偿还能力等要求执行。较高层次人才含我州引进并在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得部、省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优秀人才卡、省级人才服务绿卡获得者;州管专家、州杰出人才奖、州优秀人才服务绿卡获得者;其他经州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相应层次人选。

  五、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住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职工住房套数以贷款时实际拥有的住房执行,对新市民易地搬迁房屋、已过户、拆迁销户、已被征收尚未办妥注销登记的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计算。

  六、取消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时间限制,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取消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正常还款1年后才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对办理按月对冲还贷的,账户余额应满足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半年以上的额度。

  七、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办理贷款

  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贷款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要求。在办理结清贷款时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在符合相应贷款条件后,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立即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又提又贷”不受提取后需要正常缴存6个月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又提又贷”仅限于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又提又贷”执行范围为购买商品房以备案时间在政策发布之后,购买二手房以取得产权证时间为政策发布之后。

  九、恢复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转移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末次还款本金和最高限额。州外缴存职工在本州购房的,异地贷款取消本州户籍限制附加条件,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享有贷款权益。

  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5%时,中心可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融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差,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需求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应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范围内进行。

来源: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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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年06月11日 08:28:19 |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州建房通〔2022〕1号),经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填报《黔西南州部分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文件(或会议纪要),中心授权管理部审批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其他提取和贷款申请条件不变。缓缴支持政策暂定到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完成全部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补缴。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缴存职工申请延期还款的,应提供相应印证资料。被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提供医院证明、隔离或医学观察的提供社区证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提供单位证明或银行流水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管理部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理延期还款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管理部核定后,可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期满后恢复正常还款,同时应结清延期还款期间的所有欠款。

  三、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按每月租金不超过1000元的提取额度,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

  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应提供当地职能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受理窗口应严格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实地调查租房情况,确保提取资金用于实际租房支出。

  四、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购建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对黔西南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可至70万元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应按照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偿还能力等要求执行。较高层次人才含我州引进并在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得部、省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优秀人才卡、省级人才服务绿卡获得者;州管专家、州杰出人才奖、州优秀人才服务绿卡获得者;其他经州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相应层次人选。

  五、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住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职工住房套数以贷款时实际拥有的住房执行,对新市民易地搬迁房屋、已过户、拆迁销户、已被征收尚未办妥注销登记的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计算。

  六、取消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时间限制,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取消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正常还款1年后才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对办理按月对冲还贷的,账户余额应满足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半年以上的额度。

  七、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办理贷款

  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贷款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要求。在办理结清贷款时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在符合相应贷款条件后,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立即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又提又贷”不受提取后需要正常缴存6个月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又提又贷”仅限于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又提又贷”执行范围为购买商品房以备案时间在政策发布之后,购买二手房以取得产权证时间为政策发布之后。

  九、恢复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转移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末次还款本金和最高限额。州外缴存职工在本州购房的,异地贷款取消本州户籍限制附加条件,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享有贷款权益。

  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5%时,中心可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融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差,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需求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应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范围内进行。

来源: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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