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管理,全面消除景区交通安全隐患,推动景区和谐发展,有效保护景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所有社会车辆借景区道路通行。前往潘家庄镇、下山镇及景区周边村寨方向的车辆请绕行西北环线。
二、居住在景区内或景区附近确需借景区道路通行的村民及其所属车辆,经下山镇人民政府或潘家庄镇人民政府核实后报景区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后发放景区通行证方可通行。
三、除持景区道路通行证车辆、消防车、残疾人车、公务车等车辆允许通行外,其他借景区道路通行车辆一律不允许通行。
四、对进入景区的游客所驾驶车辆,须停放于景区内指定的停车场,游客购买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票后,换乘旅游观光车前往景区游览,也可步行游览。
五、景区大道(潘家庄高速出站口至放马坪)及景区内交通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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