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成功办结全州首笔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10月19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安县管理部办结全州首笔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标志着10月13日印发实施的《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在我州正式落地。
缴存职工岑先生通过公积金官网了解到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的新政策后,备齐房屋权属证明、装修合同、缴费发票等材料前往普安县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快速完成全流程审批,全程仅20分钟,17.3万元提取资金当日即到账,岑先生随即结清了装修尾款。
“流程简单、速度快,真的解决了实际困难!”岑先生对公积金高效服务十分认可。
2026年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版条例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来的6种拓展至9种,明确公积金可支持缴存人购房、租房、修房、养房的全方位住房消费需求,顺应群众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住房品质提升需求,切实减轻群众住房消费负担。我州10月13日印发《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全面落实新政,确保惠民政策落地黔西南。
为确保新政平稳、有序、高效实施,普安县管理部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让大家熟练掌握提取条件、额度标准、材料规范、风险防控等核心业务要点,统一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多渠道开展新政宣传解读,精准普及政策,有效减少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聚焦提质增效升级,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付妮娅 陆云 王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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