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安龙

【“四风”监督哨】安龙: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5月27日,安龙县纪委针对“四风”频发,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予以通报,三起典型问题的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这三起典型问题分别为:
安龙县笃山镇党委书记陈林广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月8日至2月16日,陈林广先后23天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贵EF9901回义龙试验区新桥镇家中。2017年5月22日安龙县纪委给予陈林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6900元。
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主任彭仕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2月1日上午,彭仕刚安排驾驶员解某某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贵EE7367到城区家中接其到县调度指挥中心开会。会后又让驾驶员解某某送到招堤一小对接工作,结束后让解某某送其回家。下午彭仕刚又安排解某某驾驶公务车到家里接送到县行政办公区一楼开会。安龙县监察局于2017年4月24日给予彭仕刚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300元。
安龙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韦兴达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2日至13日,韦兴达借到贵阳出差之便,驾驶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贵EB7135到都匀办理私事。1月27日至2月2日,又先后5天驾驶该车回其栖凤街道幺塘村老家。2017年1月29日、30日,用平桥公司的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共522.58元。2017年5月22日安龙县纪委给予韦兴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2100元,上缴用平桥公司的油卡为私车加油的费用522.58元。
以上3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对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及廉洁自律相关制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释放坚决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安龙县纪委)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