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关于积极参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倡议书
黔西南州关于积极参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倡议书
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州正在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携手共建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向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参与换新,紧紧把握优惠机遇。对于不符合新国标、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应及时淘汰更新。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发放临时通行标识(号牌为白底红字)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现过渡期(2023年12月31日)已过,禁止上路行驶。为避免过渡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给您造成影响,请尽快淘汰非标车辆。广大消费者可登录【一码贵州】微信小程序或APP,点击【消费券】→【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进入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页面,深入了解活动的具体政策、操作流程及查询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门店等。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可在州内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参与。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通过参与活动门店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须有车架带电池,无论有无证件牌照均可),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最高1000元立减补贴。此次活动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积极开展宣传,全力营造浓厚氛围。目前,全州公安交警正在开展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不驾驶超过临时通行期限(白底红字号牌)和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购买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须全程全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严禁出现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的指示通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希望大家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政策,共同营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浓厚氛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要积极参与活动,通过购车送安全帽等让利优惠方式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宣传活动。
安全管理,人人参与;安全环境,人人共享。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共享平安美好的生活。
黔西南州商务局
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来源:黔西南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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