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获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亿元
5月下旬以来,黔西南州获得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亿元,主要用于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奖励、资金绩效奖励、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等,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十四五”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黔西南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西”农业建设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因素法”把4.5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兴义、义龙、安龙等9个县(市、区),按国家戴帽下达及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重点任务等政策因素进行分配和按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行政村(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客观因素进行分配,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监测对象及时帮扶,集中解决突出困难问题,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兼顾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和就业增收需求,支持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亨增值收益。支持开展脱贫劳动力和盐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劳务对接工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