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州直

黔西南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最高为3536元

 笔者从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已经出炉: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536元;缴存基数下限依旧分区域执行三个标准,分别为168元、156元、146元。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来进行基数调整。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个人与单位按照1:1配缴)计算得来的,缴存比例上限仍然为12%、下限为5%。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严格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单位要按照职工上一年的实际收入情况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黔西南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949元来测算确定,比2015年度54757元增长4192元,职工收入的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
结合黔西南州实际情况,根据州人社局下发的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下限分区域执行三个不同的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州直、兴义市、义龙新区)为168元,二类区(兴仁县安龙县)为156元,三类区(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146元。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