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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开展202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2021年03月22日 08:18:2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吴古昌

  3月上旬以来,义龙新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乡低保核查排查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城乡统筹、保障适度”的原则,在德卧、顶效等10个镇(街道办)陆续开展202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4332元,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5元,切实发挥城乡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稳定增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义龙新区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的原则,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义龙新区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方案》,民政部门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工程,对全区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义龙新区低保分类施保遵循“不累加”和“就高”的原则,第一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二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在校学生,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三档按照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和失地农村家庭成员,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四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统一按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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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开展202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21年03月22日 08:18:25 | 吴古昌

  3月上旬以来,义龙新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乡低保核查排查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城乡统筹、保障适度”的原则,在德卧、顶效等10个镇(街道办)陆续开展202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4332元,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5元,切实发挥城乡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稳定增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义龙新区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的原则,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义龙新区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方案》,民政部门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工程,对全区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义龙新区低保分类施保遵循“不累加”和“就高”的原则,第一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二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在校学生,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三档按照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和失地农村家庭成员,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第四档按照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统一按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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