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综执局将在全市城区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市容秩序,遏制车辆占道停放、占道摆摊设点、商户出店经营等行为导致的城市市容秩序混乱问题,切实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城区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为期两个月,之后转为常态化管理。
二、治理区域
覆盖全市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商场周边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三、治理重点
(一)二轮车、三轮车等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违法停车行为;
(二)擅自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行为;
(三)超越建筑物、构筑物门窗和外墙出店经营的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对现场发现二轮车、三轮车等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违法停车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予以口头警告;驾驶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发现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离。对多次劝离无效或拒不配合的,依法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国有企业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同步抄告所属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城市容貌秩序关乎百姓生活幸福指数,整齐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需要全民共建,成果全民共享。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经营、规范停车,共同营造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市容秩序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59-12319,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9日
来源:兴义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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