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旷工,兴义一公务员被开除公职!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23日,兴义市民宗局副科级干部刘某凤未到单位上班,其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凤,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2018年7月27日,兴义市民宗局在《黔西南日报》发布公告,要求刘某凤于2018年8月11日前回单位上班。但截至2019年6月,刘某凤仍未回单位上班,其累计连续旷工近14个月。
2019年6月,连同其他问题,刘某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警钟长鸣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刘某凤身为国家公务员,长期无理由不假外出,作风漂浮、自由散漫,是典型的“四风”突出问题,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最终受到组织的严惩。
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作风不实、工作不实等问题。(兴义市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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