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交警发出微信通缉令 悬赏缉拿肇事逃逸人
简要案情
2018年1月5日,XXX驾驶一辆红色无号牌轿车由兴义市翠湖宾馆往桔山广场方向行驶,00时54分,行驶至兴义市桔山大道兴义商城路口与前方同向行驶由姚某某驾驶的贵EXXXXX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XXX驾驶红色无号无牌轿车逃逸。
经初步调查,下图所示男子有作案嫌疑。


联系人:杨警官18885998153
0859—3223211
悬赏
为尽早破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征求破案线索,望知情人士积极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成功破案者,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并依法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减轻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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