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偷钱的,居然还有偷……
事件一:下五屯某小区非法擅自在供水管道开口接水。
8月9日,兴义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保部例行供水稽查过程中,发现兴义市下五屯的某小区擅自在未经水表计量的管道上开口接水,不安装计量水表,也未到水务公司办理任何用水取水手续。按照贵州省供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此行为属于盗用水性质。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小区行为进行停水及现场处罚,并进行用水法规讲解。小区管理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自行对管道进行了拆除,并作出书面承诺。
小区内从表前擅自开口接水。
事件二:桔山大道施工车辆野蛮施工损坏消防管道
8月11日下午两点多,兴义水务责任有限公司桔山管网所接到爆管电话,称兴义大道银座对面人行道上消防管道被施工车辆野蛮施工导致损坏,所长陈春辉接报后立即安排布署:一方面安排抢修工人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另一方面联系公司安保部协助追查肇事车主。通过现场多位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在公安机关的协同下,联系肇事车主到桔山管网所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黔西南旅发大会召开在即,兴义市正在进行各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道路扩建、沟槽开挖、管线施工等都会对供水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野蛮施工经常会造成消防及供水管道爆裂。
被损坏的管道水流如柱。
小编为您解读供水法规:
根据《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按其非法用水量的5-10倍计费罚款。
根据《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危害城市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
小编提醒您:
1、 在供水管道上擅自开口接水,是破坏管线和盗水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2、建设施工损害(挖断、损坏等)城市供水设施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图文提供:安全保卫部 桔山管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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