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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公安交警查获一辆盗抢车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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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人与被盗车辆合照。

2017年11月13日,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巴铃交警中队正在巴铃镇二丫口开展交通查缉行动时,查获一辆被盗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当天上午9时许,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巴铃交警中队民警在巴铃镇二丫口开展交通查缉行动,在对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都相应齐全,但因该车未购买机动车第三强制保险和摩托车超员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将车辆依法扣留,并通知驾驶员购买第三强制保险后到交警队处理。

11月23日15时,驾驶员田某又来到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巴铃交警中队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要求他购买第三强制保险之后再来处理,但他却迟迟不肯购买第三强制保险。因其期间多次来到交警队处理,但都因其未购买第三强制保险处理未果,工作人员就感觉很蹊跷,于是就通过相关信息联系到车辆所有人,问其情况得知该车在8月中旬就被盗了,且发票、合格证都在车上,获取这一消息后,民警立即通知车辆所有人到巴铃交警中队进行处理,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车辆已归还所有人,目前该案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周兴华)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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