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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拐骗儿童案 抓获拐骗嫌疑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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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拐骗儿童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1日,望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州局技侦大队、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民警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涉嫌拐骗儿童的嫌疑人1名,解救小女孩1名。
 
3月7日19时许,望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石某的报警称:其女儿石xx(12岁)于3月6日下午17时下午放学后,在县实验小学门口被一名陌生男子接走,至今没有回家。
 
接到报警后,望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报案人进行安抚,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兵分几路,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抓住“破案黄金期”,力争早日破案,解救受害儿童。
 
侦查民警通过一昼夜24小时不间段努力,对县城内可能涉及的视频资料依法进行调取侦辨和识别,终于在视频信息中寻找到了嫌疑人与受害人的踪迹,并成功锁定嫌疑人相关信息。
 
3月11日,经过民警不断循线跟踪追击,在州局技侦支队、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民警大力协助下,在贵阳市金阳客车站顺利将嫌疑人抓获归案,成功解救幼女一名。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明(男,汉族,26岁,福建省莆田市人)交待:2016年12月,其利用网上聊天工具与受害人石xx结识,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理,在花言巧语的诱骗下,进而与受害人石xx发展成为所谓的“网络情侣”关系。2017年3月5日,嫌疑人见时机成熟,趁受害人近期心情产生波动之际,以骗其出去散心为由,只身从福建家中前来,到望谟县受害人石xx学校门口,将受害人私自带离监护人长达5日之久。在与受害人独处时,犯罪嫌疑人黄某明明知受害人系年幼女孩的情况下还对受害人伸出罪恶之手,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张恒萍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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