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盗采收购锑矿 难逃法网终被提起公诉
心存侥幸盗采收购锑矿 难逃法网终被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近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及非法盗采锑矿犯罪的韩某、令狐某某等11人提起公诉,其中9人涉嫌非法采矿罪,2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5年1月至4月,韩某、令狐某某等9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晴隆县大厂镇某地,多次非法开采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锑矿。截至被查获时,该团伙非法开采的锑矿价值已达15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
另查明,代某某、余某某2人明知韩某等人的锑矿石系盗采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韩某、令狐某某等9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锑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代某某、余某某2人明知锑矿石系盗采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韩某、代某某等11人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维系生态平衡、保障民生福祉的宝贵财富,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开采。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矿产资源保护法治底线。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矿产资源保护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采矿、收购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共同守护好国家宝贵的矿产资源。
来源:晴隆检察、黔西南日报
频道推荐
平台矩阵
会员登陆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