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3月27日14时左右,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黄某电话报警称:“在十字小学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有人员受伤,请出勘现场。
接警后,事故民警易辉勇立即带领该组事故处理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炸药库往晴隆县城方向行驶途中与对向杨某驾驶的贵EWB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黄某与乘车人杨某受伤。
经现场勘察询问,因事故发生路段路面积水,双方驾驶员未靠右侧通行,发现障碍不停车让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事故现场民警耐心地向双方驾驶员讲解了造成此次事故的成因,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不礼貌让行,违法行车的严重危害性,经教育讲解双方驾驶员表示会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在以后上路行驶中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三方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达成了和解,为此次事故化解了矛盾。
晴隆交警温馨提示:乡村道路狭窄,请礼貌让行,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温良林)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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