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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侵占集体资金潜逃年终跌落“法网”

 2016年2月5日,距除夕夜只余两天时间,外出打工回家过年的黄登辉却被册亨县公安局“带”走了。
 
在村民们眼里,黄登辉一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好人,他能说会道,敢做敢当,自2008年被推选为双江镇打滨村支部书记以来,面对困难他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为村集体发展办了不少实事,接连受到群众好评。
 
但是,好景不长,自从2014年他不辞而别后,村民眼里的敬业楷模黄登辉却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于到了大年三十被公安局带走都有群众在背后拍手叫好。
是什么让村民们对黄登辉产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呢?
 
经查,黄登辉暗渡陈仓,挪用集体账户里的灌木林补偿款作个人家庭发展资金使用。2010年,黄登辉向双江镇移民站协调修路资金,领取打滨组集体荒山灌木林补偿款2万元用于支付维修打滨组至码头段公路费用,黄登辉取走2万元后,打滨组集体账户余额为9.6万元。2013年,黄登辉发展家庭经济,因资金紧缺,便对集体账户资金打起了歪主意。2013年4月23日,黄登辉到双江镇信用社办理集体账户存折挂失手续,一个星期后,将集体账户里的灌木林补偿款9.6万元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全部用于投资饲养土鸡、网箱养鱼、种植甘蔗、黄果和柚木等项目。
 
巧取豪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组集体公益林管护款。2012年11月6日,黄登辉到双江镇林业站提取打滨村2011年公益林管护费14127.75元归个人使用。作为村支部书记,竟然不顾群众利益,为了一己之利,利用手中职权便利,非法将组集体公益林管护款占为己有,用于投资家庭种植和养殖。
 
但最终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归还私自挪用的打滨村灌木林补偿款和组集体公益林管护款。2014年2月,黄登辉畏罪潜逃到广东打工。
 
2015年3月,册亨县双江镇移民工作站工作人员韦某某将打滨村打滨组2005年新增遗漏指标补偿转到打滨村集体账户时,发现黄登辉已于2013年4月23日将此账号挂失,并在5天内分别在弼佑、者楼信用社取走账户资金9.6万元。
 
2016年2月5日,黄登辉在回家过春节期间被册亨县公安局抓捕。
 
2016年2月6日,县公安局对黄登辉执行刑事拘留。
 
2016年4月21日,黄登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执纪者说】“村官”虽小,但作为协助基层党委政府管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者,手中掌握着不少权力,尤其在协助征地拆迁、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等方面难免接触到大额资金。如何管理使用好这些集体资金,对基层干部的党性、纪律、法治观念是一种考验。对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记“公帑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错误认为“大不了把钱退掉,不当村干部”就可以逃离法网。若以身试纪试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到时追悔莫及。
 
(册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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