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楼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6年08月26日 10:13:35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陈 吉
本报讯 8月23日,在册亨县者楼街道办司法所调解员努力下,化解了一起长达半年未赔偿的交通事故纠纷。
2月17日23时许,韦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羊场村往册亨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坪秧路段时,与相向逆行骑行自行车人黄某相碰撞,造成双方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韦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县交警部门多次对此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但因纠纷双方对赔偿数额意见相差较大,调解未果。
当日,司法所调解员接到双方申请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黄某家属情绪激动,说黄某伤情严重至今还不能独自活动,还需到医院复诊,现在已花费医药费二万多元,而韦某只给付一万伍仟元,多次找到韦某协商赔偿问题,都没有达成协议。韦某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则诉说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没有什么积蓄,靠外出打工赚钱积攒支付。
司法所调解员首先稳住双方当事人激动情绪,再从从法律角度向韦某讲解,在这次交通事故中韦某对黄某造成的损失要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黄某到法院诉讼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依法判决。事故发生后黄某身体和心理备受伤疼折磨,严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从情理的角度,对韦某进行耐心的劝说,使韦某能换位思考。接着做黄某家属的工作,向其说明韦某的经济状况不太好,并且黄某在此事中也有一定的责任,是否考虑在赔偿数额上可以让步。
经过多轮调解,黄某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从6万元降至4万元,最后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六个月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在者楼司法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画上句号。
(陈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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