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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昌应一审获刑四年

2025年07月25日 08:07:11来源:安龙县人民法院 作者:

  2025年7月24日,安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昌应受贿案。

  审理查明

  200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唐昌应在担任兴义市文体广电局局长,黔西南州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原兴仁县(现兴仁市)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黔西南州委副秘书长,州委群工部部长,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接、资金拨付、调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款物共计141.9657万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唐昌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及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处被告人唐昌应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安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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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昌应一审获刑四年

安龙县人民法院 | 2025年07月25日 08:07:11 | 

  2025年7月24日,安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昌应受贿案。

  审理查明

  200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唐昌应在担任兴义市文体广电局局长,黔西南州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原兴仁县(现兴仁市)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黔西南州委副秘书长,州委群工部部长,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接、资金拨付、调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款物共计141.9657万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唐昌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及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处被告人唐昌应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安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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