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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政府统筹 部门协同 市民参与 “三强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022年04月12日 08:01:30来源:贵州建设 作者:

  2019年以来,黔西南州秉承“共同缔造”理念,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区一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改造130个小区惠及8920户近3万人,小区旧貌换新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有效提升。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协同协力高位推进

  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重要民生实事之一,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市、新区)参照州级做法,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改造专班,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印发《黔西南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以州级统筹协调,县市和镇街为实施主体,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管、共治的工作体系。通过四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专班统筹调度作用,压实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责任,确保推进合力。


黔西南州“三改”工作联席会议整治“蜘蛛网”问题

  统筹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明确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住建部门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教育培训、质量安全监管、督查推进、情况通报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发改部门负责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审核,积极争取国家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通信基础设施的协调工作督促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城镇老旧小区通讯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管线专营单位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管线乱搭乱建的凌乱问题,彻底整治“蜘蛛网”问题。发挥部门合力。涉及“水、电、气、讯”的住建、水务、工信、通信、供电等部门(公司)定期联合组织召开会议,就改造建设与配套设施工作的推进共谋共商、同向发力,有效实现了老旧小区与配套设施改造同步组织、同步实施、同步竣工。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联席办公室坚持每月调度并上报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县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每月到各县项目现场开展一次督导工作。通过深入县(市、新区)项目工地督促指导项目进度和品质,真正做到以“绣花”功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改造品质。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步骤明

  一是通过组织全州各县(市、新区)住建部门、街道社区深入开展走访入户,详细统计并掌握了各小区人员组成、改造建构筑物、工程管线、配套设施等基本信息,为后期改造“菜单”提供了基础支撑。全州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540个涉及31303户全部录入老旧小区管理系统。二是分类分步开展改造。结合前期摸底基础,明确了“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改造原则,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为重点,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生活不方便、设施不完善等群众急难愁盼、改造意愿强烈的问题小区优先启动改造,并分年度锁定目标任务,确保早谋划、早开工、早达效。

兴义市花月小区改造前后局部对比照片

  问需问计问效于民,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充分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在改造意愿征集、内容协商、方案制定、过程监督等方面,积极动员居民全面参与,变“政府干、群众看”为“主动干、全员干”,确保真正解决老旧小区痛点、难点,让老旧小区改造真正成为惠民生、增福祉的民生工程。改造前,坚持问需于民。对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点菜式”改造,改造前向居民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按照“缺什么、改什么”原则制定改造方案交由住建部门审核指导,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比如:普安县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居民普遍反映电瓶车充电困难,在全覆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小区改造中特别增设了充电装置。又如:兴义市的州劳动局宿舍按居民需求对既有建筑增设安装了电梯。改造中,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改造进度、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对于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充分尊重居民意见,落实保护修缮要求,避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古树大树等行为发生,进一步保留建筑风貌,传承历史文脉。改造后,坚持问效于民。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根据居民意愿,对改造内容进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方可组织进行验收。全州征求意见率及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2021年10月,州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并针对改造品质、物业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题询问,相关做法获得认可肯定。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强化资金筹资力度,着力解决资金“瓶颈”

  全州抢抓政策机遇,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认真谋划申请上级财政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已到位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0.57亿元,中央预算投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86亿元。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电梯加装等改造,有效缓解地方财政资金压力,为老旧小区改造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比如:贞丰县率先完成县域城市更新规划,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纳入规划内容,在项目编制、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合理确定改造的深度、广度,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社会公共服务建设等相结合,提前谋划准备项目前期手续,通过向发改部门对接争取,2021年获得中央预算投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465万元。

  坚持党建引领聚力,推进共治共建共管共享

  一是由街道、社区牵头在小区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对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采取单建或联建模式,推动涉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提升小区自治管理能力。特别是由相关党组织牵头开展改造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在破解违规建筑拆除等改造难题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兴义市吉利一期项目通过党支部动员工作,对小区所有违章建筑全部从快从稳进行拆除,共拆除煤棚80余个、违建17处,腾退空间用于增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老党员、热心人的带头参与,在改造意愿征集、改造内容协商、改造方案制定、改造过程监督、改造后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形成了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


吉利一区老旧小区改造共商会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小区改造成果

  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全过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小区改造完成后,同步建立小区的后续管理机制,规范引入物业管理服务或实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落实物业管理措施。改造后水电路气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由街道办牵头,住建局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对于规模较小的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由业主自行管理;对于规模小无人管理的小区探索以街道办、社区为主体的管理模式。

  来源:贵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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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设 | 2022年04月12日 08:01:30 | 

  2019年以来,黔西南州秉承“共同缔造”理念,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区一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改造130个小区惠及8920户近3万人,小区旧貌换新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有效提升。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协同协力高位推进

  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重要民生实事之一,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市、新区)参照州级做法,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改造专班,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印发《黔西南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以州级统筹协调,县市和镇街为实施主体,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管、共治的工作体系。通过四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专班统筹调度作用,压实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责任,确保推进合力。


黔西南州“三改”工作联席会议整治“蜘蛛网”问题

  统筹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明确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住建部门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教育培训、质量安全监管、督查推进、情况通报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发改部门负责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审核,积极争取国家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通信基础设施的协调工作督促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城镇老旧小区通讯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管线专营单位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管线乱搭乱建的凌乱问题,彻底整治“蜘蛛网”问题。发挥部门合力。涉及“水、电、气、讯”的住建、水务、工信、通信、供电等部门(公司)定期联合组织召开会议,就改造建设与配套设施工作的推进共谋共商、同向发力,有效实现了老旧小区与配套设施改造同步组织、同步实施、同步竣工。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联席办公室坚持每月调度并上报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县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每月到各县项目现场开展一次督导工作。通过深入县(市、新区)项目工地督促指导项目进度和品质,真正做到以“绣花”功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改造品质。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步骤明

  一是通过组织全州各县(市、新区)住建部门、街道社区深入开展走访入户,详细统计并掌握了各小区人员组成、改造建构筑物、工程管线、配套设施等基本信息,为后期改造“菜单”提供了基础支撑。全州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540个涉及31303户全部录入老旧小区管理系统。二是分类分步开展改造。结合前期摸底基础,明确了“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改造原则,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为重点,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生活不方便、设施不完善等群众急难愁盼、改造意愿强烈的问题小区优先启动改造,并分年度锁定目标任务,确保早谋划、早开工、早达效。

兴义市花月小区改造前后局部对比照片

  问需问计问效于民,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充分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在改造意愿征集、内容协商、方案制定、过程监督等方面,积极动员居民全面参与,变“政府干、群众看”为“主动干、全员干”,确保真正解决老旧小区痛点、难点,让老旧小区改造真正成为惠民生、增福祉的民生工程。改造前,坚持问需于民。对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点菜式”改造,改造前向居民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按照“缺什么、改什么”原则制定改造方案交由住建部门审核指导,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比如:普安县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居民普遍反映电瓶车充电困难,在全覆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小区改造中特别增设了充电装置。又如:兴义市的州劳动局宿舍按居民需求对既有建筑增设安装了电梯。改造中,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改造进度、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对于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充分尊重居民意见,落实保护修缮要求,避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古树大树等行为发生,进一步保留建筑风貌,传承历史文脉。改造后,坚持问效于民。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根据居民意愿,对改造内容进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方可组织进行验收。全州征求意见率及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2021年10月,州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并针对改造品质、物业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题询问,相关做法获得认可肯定。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强化资金筹资力度,着力解决资金“瓶颈”

  全州抢抓政策机遇,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认真谋划申请上级财政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已到位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0.57亿元,中央预算投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86亿元。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电梯加装等改造,有效缓解地方财政资金压力,为老旧小区改造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比如:贞丰县率先完成县域城市更新规划,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纳入规划内容,在项目编制、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合理确定改造的深度、广度,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社会公共服务建设等相结合,提前谋划准备项目前期手续,通过向发改部门对接争取,2021年获得中央预算投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465万元。

  坚持党建引领聚力,推进共治共建共管共享

  一是由街道、社区牵头在小区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对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采取单建或联建模式,推动涉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提升小区自治管理能力。特别是由相关党组织牵头开展改造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在破解违规建筑拆除等改造难题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兴义市吉利一期项目通过党支部动员工作,对小区所有违章建筑全部从快从稳进行拆除,共拆除煤棚80余个、违建17处,腾退空间用于增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老党员、热心人的带头参与,在改造意愿征集、改造内容协商、改造方案制定、改造过程监督、改造后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形成了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


吉利一区老旧小区改造共商会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小区改造成果

  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全过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小区改造完成后,同步建立小区的后续管理机制,规范引入物业管理服务或实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落实物业管理措施。改造后水电路气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由街道办牵头,住建局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对于规模较小的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由业主自行管理;对于规模小无人管理的小区探索以街道办、社区为主体的管理模式。

  来源:贵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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