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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纪委通报4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近日,黔西南州纪委通报了4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1.兴义市丰都街道普硐小学校长黄德友套取、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1月,黄德友在任丰都街道普硐小学校长期间,以每月多开采购猪肉的票据,虚列虚支套取营养午餐资金18000.00元,用于支出运费和屠宰税5760.00元,分给总务主任陈敬元2000.00元,余下的10240.00元被黄德友占为己有;挤占学生营养餐资金22130.00元用于该校18名教师的用餐费。2016年6月22日,丰都街道党工委给予黄德友严重警告处分。

2.兴仁县潘家庄镇接布厂村原统计员江永发套取村集体公益林管护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江永发在任潘家庄镇接布厂村统计员期间,虚造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签订虚假看护村集体公益林合同,套取上级拨付的公益林管护金共计3300元,占为己有。2016年 5月13日,潘家庄镇党委给予江永发党内警告处分。

3.普安县楼下镇扶贫工作站站长孔德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孔德林在任楼下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期间,没有严格执行信贷扶贫贴息资金申报、审核的有关规定,致使46户非贫困户、2户国家公职人员、1户非农户口户违规享受信贷扶贫贷款,并有16户违规享受3万元以上贴息贷款,贴息金额共计8.15万元。2016年7月4日,楼下镇纪委给予孔德林党内警告处分。

4.贞丰县平街乡平街村党支部书记梁仕元违反工作纪律案。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平街村村民林某已和其父分家独立居住多年,其居住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为了获得危改补助,2011年林某用其父亲的名字和房屋申请套得危改补助10000元,2012年又用其妻廖某的名字及父亲的房屋申请,再次套取危改补助8300元,两次共计套取补助款18300元。梁仕元作为平街村党支部书记,不严格审核把关,犯有失职渎职错误。2016年6月22日,平街乡纪委给予梁仕元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高压态势,强化案件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切实以民生监督实效取信于民。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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