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全面开展,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和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带动全省工业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增强贵州省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近日,贵州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贵州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2014年贵州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即可申报: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
(三)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3C)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管理范围等强制管理的产品,必须获证。
(四)产品生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各案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五)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六)近三年内,企业无偷、骗税行为。企业没有亏损,利、税为正值的。
(七)近三年内,无在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中产品被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八)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没有重大质量投诉。
(九)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贵州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愿、市场评价为基础,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向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申报企业需认真填报《贵州省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相关复印件,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经省级有关部门或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后,直接向贵州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同时需提供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本(word格式)一份。《贵州省名牌产品申请表》可以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网(http://www.gzqts.gov.cn)上直接下载。(谢国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