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大吃大喝,贞丰2名基层干部被查处!
用公款大吃大喝,贞丰2名基层干部被查处!
以案说纪之六大纪律典型案例评析之十九
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7年,贞丰县沙坪镇尾俄村在召开村级会议及开展日常工作时,以工作用餐的名义使用村级工作经费借机大吃大喝70次,累计产生费用共19046.5元。其中,饮用啤酒3次共48瓶;饮用白酒11次共271斤;购买香烟20次共138包,支出1546元。
2018年12月、2019年9月,尾俄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义、村委会主任罗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违规公款吃喝,是节假日期间的易发病、多发病、常见病,是典型的“舌尖上的腐败”。作为社会顽疾,违规公款吃喝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同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必须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加以治理。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党员干部当高度警惕,尽量避免组织和参与公款吃喝,克服口腹之欲,以免喝坏了身体,喝坏了党风。党组织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警惕“四风”突出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贞丰县纪委监委)
廉洁纪律相关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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