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德卧镇停西村云盘山组组长潘仕华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义龙试验区德卧镇停西村云盘山组组长
潘仕华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潘仕华在任义龙试验区德卧镇停西村云盘山组组长期间,在未征求群众意见和未召开群众会的情况下,私自将该组部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款,以“辛苦费”的名义四次送给该村党支部书记刘付伦共10800.00元(2008年送1800.00元、2009年送3000.00元、2010年送3000.00元、2011年送3000.00元),已违反群众纪律。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2016年6月22日德卧镇纪委会议决定并报德卧镇党委同意,给予潘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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