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29日,义龙试验区公安分局木陇派出所在开展“多彩贵州、义龙在行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
按照义龙试验区工(管)委、义龙试验区公安分局《“多彩贵州·义龙在行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10月29日9时,木陇派出所民警、协勤统一出发,沿兴义火车站及周边宾馆、酒店、旅店(社)、网吧、KTV酒吧、洗浴中心等行业场所,开展集中清查、滚动排查专项行动。11时许,民警清查到兴义火车站附近一挂有“足疗城”的出租屋时,在一房间内发现一对衣衫不整、神色慌张的男女。民警当场将该男女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经审查,违法人梅某某(女,28岁,兴仁县人)、张某某(男,31岁,安龙县人)二人对在该出租房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违法人员梅某某、张某某被分别处予行政拘留十五日,送兴义市拘留所执行。(彭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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