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综执:乱倒炭灰 依法查处没商量
2月6日,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丰都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龙塘大道与丰海路交界处,发现人行道绿化区域被大量炭灰污染。通过现场勘察及对周边商户的排查走访,执法人员初步锁定了涉嫌乱倒垃圾的3家商户。
为保障执法成效,执法人员到物业公司和周边商户调取监控视频,固定证据后通知3名行政相对人到丰都分局接受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3名行政相对人对其乱倒炭灰的行为供认不讳。最后,分局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对3名行政相对人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清理倾倒的垃圾。
向城市道路绿化区域乱倒炭灰,不但破坏绿化植物、污染环境,还存在火灾隐患。为此,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加强巡查、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提醒临街商铺经营者: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规范倾倒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乱泼乱倒至绿化带、雨污管网、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共同维护绿色、安全、整洁、文明的街面环境。
来源:兴义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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