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滥伐林木嫌疑人
滥伐林木嫌疑人。
为了保护兴义市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六个严禁”,充当兴义市林业生态的忠诚卫士,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7月23日,兴义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滥伐林木嫌疑人。
经查明:2017年11月29日,兴义市木贾街道办事处干沟村村民陈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将自己位于干沟村雀笼山组茶子林的杉木进行砍伐。后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检尺测算,被砍伐杉木共227株,立木蓄积24.7606立方米。
滥伐林木嫌疑人被羁押在兴义市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兴义市森林公安局于7月23日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陈某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兴义市看守所。
(曙光 付黎明)
责编:邹思晶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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