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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典型案例:有钱不还代价大

2018年06月19日 15:43:43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兴义市人民法院

黄顺拒执罪案宣判现场图.JPG 

黄某拒执罪案宣判现场。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先后作出(2014)黔义民初字第366、1004、1005、1006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判令被告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偿还刘某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偿还冯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黄某偿还冯某某借款本金13万元、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支付郑某某建房工程款1.2万元。上述四份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冯某某、刘某某、郑某某先后于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5年10月向兴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依职权对黄某所有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但未能发现相关财产线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调查查明,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分别将自己位于兴义市碧云路郑屯政府宿舍对面的空地、门面出租给赵某某、周某某、周某某、何某某、刘某某、赵某某、张某某,年租金分别为8.8万元、2.2万元、3.8万元、2.8万元、4.5万元、16.8万元、1.2万元,合计40余万元。被告黄某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从多名承租人处收取租金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015年3月12日,被告黄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被告人黄某在继续收取租金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一直逃避执行,导致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未能得到执行。2016年1月22日,兴义市公安局决定对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23日,黄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7年9月28日,黄某在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客运站被勐海县公安局边防民警抓获,同年10月3日被兴义市公安局民警押解回兴义市。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8年6月5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黄某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将自己位于市中心的门面、空地出租,每年所得租金40余万元,具有履行能力。但选择无视国家法律,司法拘留期满后逃离居住地抗拒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作出判决,有力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法律尊严。
(兴义市人民法院)
编辑:生龙 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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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典型案例:有钱不还代价大

亮点黔西南 | 2018年06月19日 15:43:43 | 兴义市人民法院

黄顺拒执罪案宣判现场图.JPG 

黄某拒执罪案宣判现场。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先后作出(2014)黔义民初字第366、1004、1005、1006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判令被告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偿还刘某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偿还冯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黄某偿还冯某某借款本金13万元、黄某及其妻蔡某某共同支付郑某某建房工程款1.2万元。上述四份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冯某某、刘某某、郑某某先后于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5年10月向兴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依职权对黄某所有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但未能发现相关财产线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调查查明,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分别将自己位于兴义市碧云路郑屯政府宿舍对面的空地、门面出租给赵某某、周某某、周某某、何某某、刘某某、赵某某、张某某,年租金分别为8.8万元、2.2万元、3.8万元、2.8万元、4.5万元、16.8万元、1.2万元,合计40余万元。被告黄某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从多名承租人处收取租金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015年3月12日,被告黄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被告人黄某在继续收取租金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一直逃避执行,导致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未能得到执行。2016年1月22日,兴义市公安局决定对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23日,黄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7年9月28日,黄某在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客运站被勐海县公安局边防民警抓获,同年10月3日被兴义市公安局民警押解回兴义市。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8年6月5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黄某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将自己位于市中心的门面、空地出租,每年所得租金40余万元,具有履行能力。但选择无视国家法律,司法拘留期满后逃离居住地抗拒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作出判决,有力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法律尊严。
(兴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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