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兴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佳华、聂建强、钟世友、唐钢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张鸿恩到会指导并作任职人员情况说明;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辛汉昆,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再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昌义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葛佳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关于召开兴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兴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辛汉昆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张鸿恩所作的提请任职人员情况说明,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
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履职承诺发言。
肖青东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市财政局局长刘琼、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马震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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