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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遗忘超市收银台 找回后现金不翼而飞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张女士一家在超市购物,结账时把钱包遗忘在了兴义某超市的收银台,回到家后才发现钱包不见了,他们立即回到超市寻找钱包。最终张女士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回了钱包,但是里面的现金却不见了踪影。
当天,张女士和先生带着刚满月的孩子去兴义某超市购物,当他们在买完东西结账时,粗心的丈夫在付完钱后把钱包顺手放在了收银台上,当时张女士一家忙着照顾小孩,就忘了拿走放在收银台上的钱包。当他们发现钱包不见后就回到超市要求查看监控,结果还真的发现了钱包的下落。
当发现这个线索以后张女士就打电话报了警,但是警察却说这件事情不能立案,最后超市的工作人员答应张女士尽量帮助她找回钱包,张女士这才回到了家中。1个小时后,超市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张女士说钱包已经找到了,当张女士赶到超市拿到钱包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可谁曾想,打开之后证件都还在,1400元的现金却不见了踪影。
于是我们找到了超市的负责人,他带我们查看了当时的监控视屏,一位身穿白色衬衣的男子,一开始还在围栏外气定神闲的排队,可十多分钟以后,轮到该男子结账时,该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收银台上的黑色钱包装入自己的口袋里。随后,又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钱结完账之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后来超市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这位顾客,并拿回了张女士的钱包。在得知现金不见之后,超市的工作人员准备和这位顾客进行交涉,可这次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超市的店长表示,他们将继续联系这位顾客,争取把张女士的钱给要回来。
随后笔者也找到当时出警的民警,该民警告诉笔者,张女士这种情况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所以,派出所在张女士报警后不予立案。张女士需要拿到证据以后自行到法院进行上诉要回自己的财物。
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在外出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刘元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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