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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成功调解一起自然死亡事故

图为调解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6月17日,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成功调解一起自然死亡事故。

    据悉,中建四局分公司于2014年6月雇佣四川籍男子夏光银在兴义市万峰林办纳录村万峰国际旅游城项目施工现场负责看管工地,6月13日凌晨,夏光银在工地临时用房内自然死亡。死者家属和中建四局分公司代表于16日到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就死亡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万峰林街道办事处立即和下午屯派出所取得联系,并组织万峰林办警务室、司法所、信访维稳办等多部门配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死者属不属于工伤这一问题争议很大,死者家属情绪很激动。经了解,死者今年64岁,已超出用工年龄,在被雇佣时未和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用工方也没有给雇佣人买保险,不在工伤范围内,最后经办事处主任刘洋、纪工委书记李勇从多方面给死者家属多次做思想工作,经过两天的调解,最终由中建四局分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丧葬费、家属抚恤金、尸体火化、运送、家属往返车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元,双方签订协议后调解成功。

    温馨提示:劳动者在给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应当核实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真实,是否适合从事劳动合同法规定范围内的劳动。在订立劳动合同后记得给劳动者买保险,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受益。(刘洪祥 王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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