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坑爹福禄山”真相调查
10月16日,记者在金州在线网站看到一名为“坑爹福禄山”的帖子,对兴义市殡葬服务方面的工作颇有微词。为弄清真相,记者于当日中午赶到兴义市殡葬管理局和兴义市方舟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对帖子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一调查。
帖子原文写道:“从来没听说过兴义有这条土政策,只要是兴义户口的,死后必须在方舟公司主管的福禄山或青龙山买高价墓地(价格比活人住的贵多了,均价在1万/1平左右),如不买,则不准火化,即使火化了亦只能寄存在他们那里,根本不准家属拿出骨灰,想拿到乡下去找墓地或者放在家中根本不准,政府和方舟公司制订的这条土政策,就是为方舟公司敛财,官商勾结,暴利啊!人死了还要拼命敲一笔!”
事实是不是与帖子所说的一样?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兴义市殡葬管理局与方舟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据兴义市殡葬管理局局长覃炳荣介绍,早在1985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就将兴义市以酸枣火葬场为中心,半径50公里范围内确定为火化区域。200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相应出台了《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兴义市作为黔西南州州府所在地,2006年即结合本市实际,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出台了《兴义市殡葬管理办法》,从城镇居民开始实施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因而,帖子中的“土政策”是不正确的,这是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条例早就有的规定。至于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两种。经营性公墓为城镇居民或其他公民提供服务,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农村村民提供服务。这表明帖子中“只要是兴义户口的,死后必须在方舟公司主管的福禄山或青龙山买高价墓地,如不买,则不准火化,即使火化了亦只能寄存在他们那里,根本不准家属拿出骨灰,想拿到乡下去找墓地或者放在家中根本不准”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死亡者的遗体必须实行火化;严禁土葬遗体、骨灰入棺土葬。骨灰应当寄存于骨灰堂或者葬于公墓。提倡树葬、抛撒、深埋和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属于兴义市户籍的农村户口,是归口于丧者所在村的公益性公墓,并非一定要葬在福禄山或青龙山。
至于涉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记者查阅了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有几条适宜解释帖子中所涉及的问题,现不妨提供给广大网民和群众,以便于大家了解殡葬管理相关知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其目的是避免乱埋乱葬,浪费土地。火化区的遗体必须实行火化,城镇居民火化后可以到经营性公墓租用墓地安葬骨灰,可以选择壁龛葬、骨灰寄存,也可以免费深埋。
目前,兴义市已实行“0225”惠民殡葬办法,即不花一分钱,可以免费深埋。200元可以买到廉价骨灰盒,2000元可以在福禄山治丧3天,5000元可以购买花岗岩碑体的墓地。从2012年3月1日起,丧属可以自带餐饮队伍到福禄山加工自办丧宴。
关于公墓租用费方面,兴义市方舟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市民普遍误认为10000多元只购买1平方米墓地,其实1万多元租用的是成品墓。以青龙山B型墓为例,总价格为12350元。费用包含以下内容:基础设施建设费、墓碑墓体,以及墓碑、墓体的安装费和20年公墓管理费。同时,每个墓穴还包含通道、绿化等公摊面积约5平方米。丧家不用支付打保坎、包坟、买碑、安装墓碑的材料费和请工人等费用。
对于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其骨灰进入方舟公司经济墓穴的,给予10%—20%的优惠,或者直接免费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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