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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六个到位”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

亮点黔西南讯 兴仁潘家庄镇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专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了《兴仁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一个责任人“三个一”的要求,将各项目责任细化到人,将职责分工到部门。 在“一月一调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推进会上,镇长刘玻明确要求该镇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六个到位”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一是工作履职要到位。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履行好岗位责任;
二是学习要到位。在工作中进取,在实践中找经验,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学懂、学透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一个责任人“三个一”的要求,将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责任细化到人,责任人对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负责;
四是资料收集、归档要到位。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档案,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要求,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文字、影像资料收集归档;
五是督促检查要到位。明确要求镇纪委牵头成立督促检查组,不定期对各个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检查督促;
六是执纪问责要到位。督促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的要坚决打击处理。(杨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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