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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一男子明知赃车还购买 后转卖牟利涉嫌犯罪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县一男子游某某明知赃车还购买,购买后又卖出,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2017年2月8日,望谟县以游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望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游某某明知车辆是张某某(另案处理)、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盗窃的二轮摩托车,还以3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购买了5辆摩托车,后以350元至176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从中获取20元至1360元不等的非法利益。
 
目前该案还正进一步审理中。(胡小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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