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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老板为谋取不当利益 向黔西南某局长行贿6.4万元被立案

亮点黔西南 为在工程项目上得到关照和谋取不正当利益,某市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冉某向原任黔西南州某水利局局长熊某行贿6.4万元,其因涉嫌行贿罪,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嫌行贿刑事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冉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没有建设资质的情况下,为了承接黔西南州某水利局所发包的工程,通过挂靠贵州省某市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并能在以后的水利工程项目上得到熊某的关照,自2007年至2012年间先后五次向原任黔西南州某水利局局长熊某(已判刑)行贿共计人民币6.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冉某为谋取不当利益,向他人行贿,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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