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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世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年11月18日 08:04:29来源:廉洁黔西南 作者:

  日前,经中共普安县委批准,普安县纪委监委对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世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世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致使本应受到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追诉。

  叶世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普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世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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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叶世龙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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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世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廉洁黔西南 | 2021年11月18日 08:04:29 | 

  日前,经中共普安县委批准,普安县纪委监委对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世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世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致使本应受到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追诉。

  叶世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普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世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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