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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2026年03月20日 11:49:28来源: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大佛坊荷花巷B区4栋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

  位于兴义市大佛坊荷花巷B区4栋,房屋面积为425㎡(大佛坊北广场原游客服务中心)。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先到先得、签约定租”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房屋租完即止。

  四、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壹年及以上。

  2.租金标准: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叁拾叁万整(¥330000.00)/年。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支付。

  4.费用缴纳:年租金与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并足额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费用缴纳完毕,租赁合同正式生效。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我公司有权收回该房屋并另行招租,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租单位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盘江支行

  账号:3891 0123 6700 03840

  五、承租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招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额满即止。

  3.报名材料: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营项目说明:拟经营项目内容。若经营食品,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卫生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特殊行业需提供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六、租赁合同签订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大佛坊·荷花巷商业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具体以正式合同为准。

  七、重要事项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可于报名前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见下文)。

  2.租赁期内,房屋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至物业公司。

  3.承租人须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管理规定,负责房屋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卫生等责任,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4.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等需要,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的,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仅无息退还剩余期限租金及保证金,不再给予其他补偿。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须结清所有费用、交还房屋。若房屋设施完好(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除外),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损坏,维修费用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八、报名咨询

  李先生 191 8595 5979

  王先生 138 8591 0100

  霍女士 18084392016

  龙女士 180 8327 5525

  九、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租单位所有,具体执行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凡本公告内容与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

  2.招租单位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租相关安排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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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2026年03月20日 11:49:28 |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大佛坊荷花巷B区4栋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

  位于兴义市大佛坊荷花巷B区4栋,房屋面积为425㎡(大佛坊北广场原游客服务中心)。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先到先得、签约定租”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房屋租完即止。

  四、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壹年及以上。

  2.租金标准: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叁拾叁万整(¥330000.00)/年。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支付。

  4.费用缴纳:年租金与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并足额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费用缴纳完毕,租赁合同正式生效。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我公司有权收回该房屋并另行招租,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租单位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盘江支行

  账号:3891 0123 6700 03840

  五、承租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招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额满即止。

  3.报名材料: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营项目说明:拟经营项目内容。若经营食品,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卫生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特殊行业需提供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六、租赁合同签订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大佛坊·荷花巷商业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具体以正式合同为准。

  七、重要事项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可于报名前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见下文)。

  2.租赁期内,房屋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至物业公司。

  3.承租人须合法经营,遵守市场管理规定,负责房屋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卫生等责任,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4.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等需要,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的,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仅无息退还剩余期限租金及保证金,不再给予其他补偿。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须结清所有费用、交还房屋。若房屋设施完好(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除外),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损坏,维修费用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八、报名咨询

  李先生 191 8595 5979

  王先生 138 8591 0100

  霍女士 18084392016

  龙女士 180 8327 5525

  九、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租单位所有,具体执行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凡本公告内容与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

  2.招租单位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租相关安排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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