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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21年09月25日 08:58:44来源:安龙县公安局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招聘工作由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政治审查、体检,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安龙县公安局(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45名。

  三、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为3000元+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考评分三等次,一等次700元,二等次500元,三等次300元),县公安局统一缴纳“五险”。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辅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体育专业、能持证驾驶警用650摩托车、具有B2类以上驾驶资质等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五)在同等条件下,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职工、辅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及在公安机关辞职人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安龙县公安局行政楼1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前往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持有:1.安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户口页及主页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6.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初审合格后,马上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安龙县公安局行政楼104办公室。

  3.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务工作。

  七、体能测评

  1.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八、政治考察及体检

  1.面试合格和体能测评者进行政治考察。

  2.政治考察由应聘人员提交单位(社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聘用流程

  1.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5.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前来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途经或停留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时需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星:18083489662

  杨江宇:13017476900

  本招聘公告由安龙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安龙县公安局政工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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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安龙县公安局 | 2021年09月25日 08:58:44 | 

  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招聘工作由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政治审查、体检,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安龙县公安局(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45名。

  三、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为3000元+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考评分三等次,一等次700元,二等次500元,三等次300元),县公安局统一缴纳“五险”。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辅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体育专业、能持证驾驶警用650摩托车、具有B2类以上驾驶资质等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五)在同等条件下,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职工、辅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及在公安机关辞职人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安龙县公安局行政楼1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前往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持有:1.安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户口页及主页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6.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初审合格后,马上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安龙县公安局行政楼104办公室。

  3.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务工作。

  七、体能测评

  1.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八、政治考察及体检

  1.面试合格和体能测评者进行政治考察。

  2.政治考察由应聘人员提交单位(社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聘用流程

  1.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5.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前来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途经或停留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时需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星:18083489662

  杨江宇:13017476900

  本招聘公告由安龙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安龙县公安局政工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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