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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兴义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2021年04月12日 08:00:44来源:文明兴义 作者:

关于在兴义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兴义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兴义市民公约》等文明规范的规定,通过群众随手拍举报、执法部门抓拍等方式收集资料,利用媒体及城区显示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曝光范围

  重点对下列十类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一)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行为;

  (二)机动车人行道不礼让行人,不按照规定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以及车窗抛物行为;

  (三)乱扔垃圾、践踏花草、毁坏树木行为;

  (四)破坏垃圾箱、公益广告牌等公共设施行为;

  (五)在城区街道乱写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行为;

  (六)在旅游景区景点乱刻乱画行为;

  (七)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在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携带犬只行为;

  (八)不按要求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

  (九)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行为;

  (十)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内容来源

  (一)执法记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强化城市管理过程中依法记录下的不文明行为。

  (二)市民举报。鼓励广大市民监督、举报身边存在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举报方式:

  1.通过“兴义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智慧城管”专栏举报;

  2.通过“文明兴义”微信公众号“曝光台”专栏举报;

  3.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xyscsb2020@126.com举报。

  三、曝光方式

  (一)兴义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市民提供的相关资料,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核准后,通过“兴义融媒”、“兴义交警”、“兴义综合行政执法”、“文明兴义”公众号等平台曝光。

  (二)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在FM939广播、民生兴义电视栏目和兴义网开设专栏进行曝光;对各单位查处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不文明行为整改案例要做好正面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信息保密。所有办理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对举报人隐私进行保密。

  (二)强化综合执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权限,对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三)压实工作责任。此项行动涉及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做好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被曝光的,由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派单到所属单位,所属单位需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记录报送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肖月娥,电话:3110891,电子邮箱:xysscb2020@126.com。因不文明行为构成违法违纪的,报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动员广泛参与。积极动员广大市民要以主人翁的意识,踊跃参与到曝光行动中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打造文明有礼、崇德向善的美丽兴义贡献力量。

兴义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0日

  有关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方式看下面



  来源:文明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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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兴义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文明兴义 | 2021年04月12日 08:00:44 | 

关于在兴义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兴义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兴义市民公约》等文明规范的规定,通过群众随手拍举报、执法部门抓拍等方式收集资料,利用媒体及城区显示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曝光范围

  重点对下列十类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一)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行为;

  (二)机动车人行道不礼让行人,不按照规定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以及车窗抛物行为;

  (三)乱扔垃圾、践踏花草、毁坏树木行为;

  (四)破坏垃圾箱、公益广告牌等公共设施行为;

  (五)在城区街道乱写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行为;

  (六)在旅游景区景点乱刻乱画行为;

  (七)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在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携带犬只行为;

  (八)不按要求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

  (九)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行为;

  (十)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内容来源

  (一)执法记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强化城市管理过程中依法记录下的不文明行为。

  (二)市民举报。鼓励广大市民监督、举报身边存在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举报方式:

  1.通过“兴义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智慧城管”专栏举报;

  2.通过“文明兴义”微信公众号“曝光台”专栏举报;

  3.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xyscsb2020@126.com举报。

  三、曝光方式

  (一)兴义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市民提供的相关资料,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核准后,通过“兴义融媒”、“兴义交警”、“兴义综合行政执法”、“文明兴义”公众号等平台曝光。

  (二)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在FM939广播、民生兴义电视栏目和兴义网开设专栏进行曝光;对各单位查处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不文明行为整改案例要做好正面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信息保密。所有办理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对举报人隐私进行保密。

  (二)强化综合执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权限,对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三)压实工作责任。此项行动涉及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做好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被曝光的,由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派单到所属单位,所属单位需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记录报送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肖月娥,电话:3110891,电子邮箱:xysscb2020@126.com。因不文明行为构成违法违纪的,报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动员广泛参与。积极动员广大市民要以主人翁的意识,踊跃参与到曝光行动中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打造文明有礼、崇德向善的美丽兴义贡献力量。

兴义市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0日

  有关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方式看下面



  来源:文明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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