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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简章

2021年03月16日 09:31:57来源: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作者:

  为应对日趋繁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普安县乡镇(街道)交管站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按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16名乡镇(街道)交通协管员(限男性)。

  一、工作程序

  由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龙吟交管站1人

  2、罗汉交管站1人

  3、窝沿交管站2人

  5、盘水交管站2人

  6、青山交管站3人

  8、楼下交管站3人

  9、九峰交管站2人

  8、办公室2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男性公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热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限普安县户籍。

  4、报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持有E、D或C1及以上驾驶证、曾经从事过辅警、保安、城管、路政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报名文化程度要求:

  (1)大专及以上文化。

  (2)退役士兵放宽到中专、高中。

  (3)曾经从事过辅警、保安、城管、路政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放宽到中专、高中。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为4.8以上(400度以内),身高168CM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警大队);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由考生本人自己前往报名,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由本人自己前往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取。《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E、D或C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五、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分值占50%)

  笔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15:00—17:00)

  笔试地点: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警大队)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面试(分值占50%)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七、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交通协管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保底月工资2100元+每月绩效考核(500元)+五险。试用期不参与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7959

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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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简章

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2021年03月16日 09:31:57 | 

  为应对日趋繁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普安县乡镇(街道)交管站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按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16名乡镇(街道)交通协管员(限男性)。

  一、工作程序

  由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龙吟交管站1人

  2、罗汉交管站1人

  3、窝沿交管站2人

  5、盘水交管站2人

  6、青山交管站3人

  8、楼下交管站3人

  9、九峰交管站2人

  8、办公室2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男性公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热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限普安县户籍。

  4、报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持有E、D或C1及以上驾驶证、曾经从事过辅警、保安、城管、路政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报名文化程度要求:

  (1)大专及以上文化。

  (2)退役士兵放宽到中专、高中。

  (3)曾经从事过辅警、保安、城管、路政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放宽到中专、高中。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为4.8以上(400度以内),身高168CM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警大队);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由考生本人自己前往报名,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由本人自己前往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取。《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E、D或C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五、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分值占50%)

  笔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15:00—17:00)

  笔试地点: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警大队)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面试(分值占50%)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七、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交通协管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保底月工资2100元+每月绩效考核(500元)+五险。试用期不参与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7959

普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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