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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20年12月17日 10:17:55来源:望谟县公安局 作者:

  为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望谟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严查管控

  全县公安机关采取常态整治、统一行动、警种联动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全天候开展查禁行动。对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开曝光警示

  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及典型案例,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安“两微一端”、交通诱导屏等渠道予以公开曝光。

  三、实行联合惩戒

  凡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四、加强执法保障

  凡阻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的,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望谟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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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望谟县公安局 | 2020年12月17日 10:17:55 | 

  为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望谟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严查管控

  全县公安机关采取常态整治、统一行动、警种联动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全天候开展查禁行动。对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开曝光警示

  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及典型案例,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安“两微一端”、交通诱导屏等渠道予以公开曝光。

  三、实行联合惩戒

  凡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四、加强执法保障

  凡阻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的,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望谟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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