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兴义市富利何塑业年产3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义市富利何塑业年产3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租赁厂房装修,再生塑料生产线购置安装,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年产再生塑料颗粒3000t生产线一条。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建设单位:兴义市富利何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兴义市七舍镇糯泥村桐格林组
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兴义市富利何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兴义市七舍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5085964626,邮箱983321242@qq.com,邮编:550002。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初步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环保部门评审——报环保部门审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对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相关的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威宁县银顺再生资源塑料回收加工厂或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或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兴义市富利何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